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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1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将有四项新变化

发表于2013-01-10

更快捷——

前一秒完成审批 下一秒钱就到账

“为了提升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办理效率,让老百姓办事更快、更方便,今年我们对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,业务办理实现了全面‘提速’。”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,今年12月,新一代的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系统上线试运行,在新系统下,各类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办理时间有效缩短。从明年1月1日起,新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将正式上线,缴存职工将享受到更加快捷的服务,“举个例子,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将实现‘实时到账’,以前职工办理提取业务,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需要1至2个工作日才能转到联名卡账户上。现在,职工前一秒在柜台办理完相关手续,下一秒钱就已经到账了。”

更方便——

签订委托提取协议 不受缴存区域限制

“从明年1月1日起,我们还对提取业务办理进行了调整,让业务更加规范,让职工更加方便。”相关负责人介绍说,为了让职工不用年年提公积金年年跑路,成都公积金中心从2009年起推出了委托提取服务,职工签约后,所要提取的公积金就会在约定日期自动到账。截至今年11月底,我市委托提取签约职工已经达到了约51万人。“明年1月1日起,我们对委托提取服务进行了调整,职工签订委托提取协议将不受缴存区域的限制。比如,在邛崃工作、居住,公积金却交在成都本部的职工,可以就近在邛崃办理相关的手续,不用往返奔波。”同时,有多套住房的职工只能选择一套住房签订委托提取协议。

此外,记者了解到,从1月1日起,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也将进行适当调整:缴存职工发生住房消费,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,房屋地址应在职工本人、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。相关负责人举例说:“比如一名职工户籍在上海,在成都工作,他只有在上海或成都购房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”

更实惠——

贷款40万 每月少还近百元

今年国家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了调整,按照规定,利率调整前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,将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。“这意味着,从元旦开始,公积金贷款职工每个月的还款额将减少。”相关负责人举例说,如果一名购买首套房的职工贷款40万元、还款期限30年,采用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,从明年1月1日起,他每月的还款额将从2123元下降为2026元,减少97元。30年还贷期算下来,总共可以节省34689元。

请注意——

明年办业务 一代身份证停用

记者还了解到,从1月1日起,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,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将停止使用。“根据《居民身份证法》规定,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。我们特别提请1月1日后来办理业务的职工,带好自己的第二代身份证,以免造成‘白跑路’的情况。”相关负责人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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