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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天津首批公租房迎高峰 申请与顺序无关不必扎堆

发表于2013-01-14

今年天津首批公租房项目亮相一周以来,市内六区、环城四区房管局迎来首个申请高峰,现场群众申请热情很高。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人表示,此次公租房受理从1月7日开始到4月底结束,申请先后与选房顺序无关,市民不必因担心误了申请时间而扎堆办理手续。

今年首批推出的公租房共计11个项目,0.9万套房源,预计年底前入住。记者在南开区房管局受理大厅看到,公租房项目情况等宣传资料张贴在大厅的明显位置,还有工作人员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。现场还参照“标准化服务窗口”的要求,公示了规范的表格填写文本,让市民对如何正确填写表格一目了然,有效缩短了办事时间。虽然现场人头攒动,但市民均可方便获知受理流程信息。据了解,该局1月7日第一天就接待咨询达150余人次,受理正式申请约30件。同时,红桥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截至1月8日,该局两天已受理申请112户,接待群众咨询达千余人次。

市民对于“申请先后与选房顺序是否有关”、“未取得《预申请收讫证明》的家庭何时可以申请首批公租房”等热点问题较为关注。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,取得《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单》)的家庭,在办理登记确认手续后,不分先后,按项目统一参加摇号。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入围人选及选房顺序以届时项目摇号结果为准。

同时,截至4月30日,本市按照已取得《通知单》家庭首选项目意向,如首选项目的家庭数量多于房源数量,各区房管局停止受理该项目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申请。如首选项目的家庭数量少于房源数量,自2013年5月起,各区房管局同时受理已取得和未取得《预申请收讫证明》家庭的申请,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开具《通知单》,当取得《通知单》的家庭数量与剩余房源相当时,各区房管局停止受理该项目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申请。此外,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人还解答了很多群众的疑惑,作为过渡性住房保障,市民们现在承租公租房,今后条件改善了,也可以根据相应政策购买限价房,两者间没有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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